Saturday, November 07, 2009

《一夜思念发缠绵》



©2009 =menoevil

数载隐晦的思念,一晚毫无预兆的侵袭,缱绻于梦中。

打了我个措手不及,

只想再痛快一些,再痛快一点儿,

却发现晨光在窗帘后偷窥,藏不住自己。


一夜思念发缠绵,

梦里无言梦飞迁。


I cried. I missed you.

I saw you in my dream.

You are no longer the same.

I cried. I missed you.

Like I can never see you again.

Never you can.


Friday, November 06, 2009

《法律护的是谁》


(吉隆坡6日訊)

一名洪姓的華裔女市場執行員(28歲)不甘被搶手袋后,駕車窮追摩哆匪,

結果在死巷處,疑緊急煞車不及撞倒匪徒,導致匪徒的身體被吊在破爛籬笆處,當場死亡!

由于撞擊力猛烈,女事主的轎車更沖破籬笆,飛入數公尺外的高爾夫球場停下。

警方目前援引誤殺條文調查此案,使原本被搶的女受害者,反成撞死匪徒的嫌疑犯,

但她目前未被警方扣查。

注:新闻载自中国报。

不知道有谁注意到这篇新闻了?

今早 988 【早点说马】的其中一位主持人感叹道,

现在的社会治安真是越来越差了!

我想大多数人都曾经在心中不只一次地闪过这样的念头。

感叹归感叹,那到底大马的治安为什么会如此之差呢?

当我们说到这个话题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就会把责任推在警方上,

警察通常都会被形容为敷衍了事,贪生怕死,姗姗来迟,效率奇低之类的。

其实我个人感觉不然,实乃大马确实真的警力不足!

我一直坚信无论什么地方都不能以一概而论的,

我一直坚信大马的警察还是有真心为民请命的好警察。

可是,这个比例是特小的。为什么?

我想是教育使然。

试问有谁听说过有华人特别想当警察的?

多少热血青年从小就被灌输了当警察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我们要赚钱,要养家,要安乐一辈子,当警察?

那是别人的工作,至于是谁的,其实从来没有人管。

警察就像是被挑剩的烂苹果,有些警察本着一腔的热血而加入,

但当久了后,渐渐地也感觉无味了。

甚至可能演变成与害群之马同流合污的事情发生,

也许警局也是一个大染缸才对。

因此,大马拥有的有限警力,还要无奈地感叹下警力有限。

除此之外,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观众!

试问有多少人会在看见别人遭遇到掠夺匪或抢匪时,热血上脑,勇敢地施予援手?

对,是热血上脑。

我想现在的人也只有在被冲昏了头脑后,

才能勇敢地像古时候的刀客见义勇为,拔刀相助吧?

这也是教育使然,也许都不用多说为什么了吧。

现在的人都冷漠得可怕,若果你是受害者,看着四周畏缩的眼神,

那时候的心情会是多么的绝望啊?

匪徒今时今日的猖狂就是人们畏缩心理纵容长成的。

而匪徒越猖狂,人们就越畏缩,

这一面倒的影响,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匪徒们都在高歌了,我们抢的不是心安理得!我们抢的就是光天化日!

你心中不服,你冷哼,既然旁人一个都靠不住,靠自己还不行吗?

可笑的是,答案还是不行。

现在看看这位女事主,还要被控误杀呢。

依稀记得不久前,也发生了三名男子因为见义勇为,

收手不及而把可恨的掠夺匪给打死了,接下来当然是被提控了。

其实法律是很矛盾的,
法律本来是用来保护善良的民众,

死在掠夺匪手上的难道还少吗?被逮捕进牢却没看见几个。

但打死掠夺匪的却被逮捕了。

我能够明白滥用私刑是不能够被开放的,不然天下大乱。

可权衡利弊,到底法律该寒了良民的心,还是该寒了贼匪的心?

难道真的无法可施么?难道还要忍受一出又一出的悲剧发生?


©2008-2009 `bosniak

不过现在可以告诉你们的一点就是,

其实超人和英雄都是犯法的。

Wednesday, November 04, 2009

《身骑白马》



©2007-2009 ~saeedesign

烈日当空,一道白影在茫茫大漠上飞驰。

一路溅起的风沙拉得长长的,乍看之下就像是一条张牙舞爪的沙龙在后追赶。

直到靠近了一片绿洲,白影与背后的滚滚沙尘才逐渐缓了下来。

如果此时有任何一个西凉人看见的话肯定很惊讶,

因为这飞奔而来的竟就是西凉有名的神骏,雪玉蹄,
西凉玳瓒公主的坐骑!

雪玉蹄全身雪白,并无一根杂毛,奔行如风,

就算在大漠上连续奔驰了数日都似乎沾污不了它的雪白躯体。

马上乘客却和雪玉蹄不同,全身灰扑扑,还稀稀落落地漏着沙,

整个人就像刚从沙堆中捞起来一样。

此时,马上乘客缓缓下了马,轻轻地拍了拍雪玉蹄,放由它自行寻食。


翻开了斗篷,马上乘客的面貌登时露了出来。

他满头斑白,眉目憔悴,下巴更满是胡渣,

只是从那一脸风尘的面目中依稀能看得出此人本是个俊俏儿郎。

而他正是西凉玳瓚公主人所皆知的驸马,

同时也是身在长安,原为相府千金的王宝钏,等了十八年的夫君--薛平贵!

薛平贵就地而坐,从包裹中取出干粮食用,

连日来他都是如此,路上一遇到绿洲便就停息,

有时甚至连续赶路数个时辰也遇不着一小片绿洲,

纵是白马神骏也有点儿吃不消。

『 希望雪玉蹄能够撑到长安吧。。。』

『 宝钏,妳再等会儿,我们就快相见了。』

十八年以来,薛平贵总会遥望着东南出神,

似乎这样就能看见自己远在长安的妻子。

在别人的眼中也许觉得他薛平贵命长得好,

当了个俘虏转眼却又得到玳瓚公主的倾心,成了驸马爷。

对于玳瓚公主,薛平贵心中其实是感激不尽的,

若果没有她当时的挽求,也许身为战败俘虏的他早被处死了。

这些年来玳瓚公主对他更是无微不至,

他只是个凡人,对于玳瓚公主的这份情意,

难道还能铁石心肠么?

就在十八年前,他自己早当薛平贵这个人死了,死在了十八年前的战败。

本怀雄心想要建功立业,凯旋归来以让妻子活得更好,

可最后却战败了,虽说是魏虎的陷害,但他确实是战败了,

而若不是玳瓚公主,他本来就是个死人。

虽在西凉享尽了荣华富贵,

但薛平贵却无时无刻无不想着那当年为了他这一介草夫,

宁愿与自己的父亲三击掌断绝关系,

宁愿抛弃相府千金的身份跟着他住进寒窑捱穷的妻子。

寄人篱下,身不由己。


他何尝不是归心似箭?可是他不能。

甚至逐渐的连他自己都觉得长安的薛平贵应该死去了。


在他遥望长安的时候常会想,

就算王宝钏不改嫁,也该被相府接回去了吧?

那自己就更没面目回去看她了,还不如死了干净。


可真没想到,直到十八年后。。。

手中紧紧地攥着那封来自长安的血书,

心中对王宝钏的思念与自责之情也愈渐加深。

薛平贵越想越急,呼哨一声,远处的雪玉蹄闻声奔至,

他即刻轻纵上鞍,然后向着长安的方向策马奔去。


在大漠上策骑飞驰是非常困难的,必须迎着风沙刮肤之痛,

更要忍受大漠中差异极大的烈日寒夜。

此时的薛平贵早已不复本来英俊的面目,

变得粗糙的脸上被迎来的飞沙走石刮出了无数道血痕,

一双眼睛已被沙粒眯住,发白的口唇更是干燥欲裂。

可是他却没有一丝停顿的意念,

他知道面前等待着的不只是风沙,不只是魏虎的诛杀,

还有那枯守寒窑十八年正病危的妻子,

所以就算前方是刀山火海他也不允许自己再多停一分。

薛平贵摸了摸怀中从公主处偷来的令牌,发现还在,心中一宽,

这是保证他顺利偷渡三关的重要信物,决不能丢!


我身骑白马 走三关

我改换素衣 回中原

放下西凉 没人管

我一心只想 王宝钏

。。。。。

长安武家坡的一处寒窑,平时是不会有人光顾的,

而今天却出奇地传出了拍门声。

呀~

发霉的木门打开时一阵难听的咿呀声响起,

寒窑外站着一个满身风尘仆仆,须发苍苍的男子。

王宝钏一脸诧异地看着眼前的这名男子,

男子有着一双清澈的眼睛,她莫明地感到心中一痛,

她突然想起了那个她等了十八年的男人。

男子一言不发地痴痴望着她,王宝钏不禁轻皱双眉。

『 此人甚是无礼。』

想到此处,王宝钏就欲掩门拒客。

『 且慢,』


突然,一只手按在了木门上,

『 娘子,我看妳生活贫苦,还不如跟我走吧?』

男子的嗓子有点儿沙哑,表情有点儿奇怪地问道。

『 大胆无赖,莫要胡说,你还是快快离开吧!』

王宝钏登时大怒,用力想把门再次掩上。

可是久病缠身的王宝钏又怎么抵得过一个高大男子的力气呢?

男子轻轻捉起王宝钏的手,闪身进了寒窑。

看着消瘦且满脸枯黄的王宝钏,薛平贵再也忍不住地泪流满脸。

『 宝钏。。。我是平贵呀。』

这一句话就如一道惊雷在耳边响起般,把王宝钏给吓愣了。

薛平贵缓步向前,捧起她的脸,靠近的相对望。

『 宝钏,是我。我收到妳的信了。。。』

『 平贵。。。?这。。真的是你么?』

他知道王宝钏已经认出他来了,

他轻轻一吻王宝钏的额头,捧着王宝钏脸的手突然感到一阵湿润。

此时,薛平贵经已分不出这是自己还是王宝钏的泪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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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故事纯属虚构,只是参照歌剧的故事改动而成。

因为很喜欢徐佳滢这首【身骑白马】,所以写了这篇。

曾经在网上查看了下历史,历史的王宝钏与薛平贵实非如此,

感觉上历史中的薛平贵其实不是为了王宝钏而回的。

大多数人对薛平贵的评价都是贬多过赞,十八年后才想起自己的妻子,

确实有点儿说不过去,不过感情本来就是糊涂事,

我们外人又怎么知道这许多年前的事?当时的情况又是怎么样呢?

而且,古社会不禁一夫多妻,又有谁肯定王宝钏觉得自己等得不值?

从来,历史都不能够真正的记录下爱情,

而真正的爱情也从来都不入历史。

当然,我这不是在为薛平贵开脱,可和他没关系,所以犯不着。

这篇,就权当是看个梦幻吧。

Monday, November 02, 2009

《其实只是段故事,却很爱情》


在一个非常宁静而美丽的小城,有一对非常恩爱的恋人,他们每天都去海边看日出,
晚上去海边送夕阳,每个见过他们的人都向他们投来羡慕的目光。

可是有一天,在一场车祸中,女孩不幸受了重伤,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几天几夜都没有醒过来。白天,男孩就守在床前不停地呼唤毫无知觉的恋人

晚上,他就跑到小城的教堂里向上帝祷告,他已经哭干了眼泪。


一个月过去了,女孩仍然昏睡着,而男孩早已憔悴不堪了,但他仍苦苦地支撑着。
终于有一天,上帝被这个痴情的男孩感动了。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执着的男
孩一个例外。
上帝问他:“ 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吗?” 男孩毫不犹豫地
回答:“ 我愿意!”
上帝说:“ 那好吧,我可以让你的恋人很快醒过来,但你要
答应化作三年的蜻蜓,你愿意吗?”
男孩听了,还是坚定地回答道:“ 我愿意!”


天亮了,男孩已经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蜻蜓,他告别了上帝便匆匆地飞到了医院。
女孩真的醒了,而且她还在跟身旁的一位医生交谈着什么,可惜他听不到。


几天后,女孩便康复出院了,但是她并不快乐。她四处打听着男孩的下落,
但没有人知道男孩究竟去了哪里。女孩整天不停地寻找着,
然而早已化身成蜻蜓
的男孩却无时无刻不围绕在她身边,只是他不会呼喊,
不会拥抱,他只能默默地
承受着她的视而不见。
夏天过去了,秋天的凉风吹落了树叶,蜻蜓不得不离开这
里。
于是他最后一次飞落在女孩的肩上。他想用自己的翅膀抚摸她的脸,
用细小
的嘴来亲吻她的额头,然而他弱小的身体还是不足以被她发现。

转眼间,春天来了,蜻蜓迫不及待地飞回来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
她那熟
悉的身影旁站着一个高大而英俊的男人,那一刹那,
蜻蜓几乎快从半空中坠落下
来。人们讲起车祸后女孩病得多么的严重,
描述着那名男医生有多么的善良、可
爱,还描述着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的理所当然,
当然也描述了女孩已经快乐如从前。


蜻蜓伤心极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常常会看到那个男人带着自己的恋人在海边看日出,
晚上又在海边看日落,而他自己除了偶尔能停落在她的肩上以外
,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蜻蜓每天痛苦地低飞着,他已经没有勇气接近自己昔日的恋人。
她和那男人之间的喃喃细语,他和她快乐的笑声,都令他窒息。


第三年的夏天,蜻蜓已不再常常去看望自己的恋人了。她的肩被男医生轻拥着,
脸被男医生轻轻地吻着,根本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伤心的蜻蜓,
更没有心情
去怀念过去。

上帝约定的三年期限很快就要到了。就在最后一天,蜻蜓昔日的恋人跟那个男医生举行了婚礼。

蜻蜓悄悄地飞进教堂,落在上帝的肩膀上,他听到下面的恋人对上帝发誓说 :我愿意!
他看着那个男医生把戒指戴到昔日恋人的手上,然后看着他们甜蜜地
亲吻着。
蜻蜓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上帝叹息着:“你后悔了吗?” 蜻蜓擦干了眼泪:“ 没有!”
上帝又带着一
丝愉悦说:“ 那么,明天你就可以变回你自己了。”
蜻蜓摇了摇头:“ 就让我做
一辈子蜻蜓吧。。。”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好结果的。
爱一个人不一
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他。


你的肩上有蜻蜓吗?

在看这篇博文的朋友应该都对这段故事不会太陌生,

你可能在电邮里看见过,也可能在某个论坛里看见,甚至是朋友发给你看的。

看多了网络爱情故事,也许再看也已经找不回当初的感动,

而把这篇我曾经觉得很好的爱情故事转载过来,并不是为了感动谁。

只是希望你们再看一遍时,想想这篇故事,想想自己身边的人,

试着把自己代入故事其中,

有否找回了曾经相爱的悸动?也许多年的情经已趋于平淡。。。

有否找回了珍惜对方的冲动?也许不变的宠爱经已不能满足。。。


©2006-2009 ~m0ka

『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他。』

难道,真要一天有一方离开才能衬托出你有多爱他么?

请珍惜!

Saturday, October 31, 2009

《习惯》



©2009 ~AtomicAlyssa

弟考了车牌,家里就自然地多了辆新车。

而我也自然地就多了辆车子能驶,想到这里登时意满志得。

心血来潮决定试新车,提了钥匙、车子去上班。

一路上因为有所顾忌,所以不能驶得太快,

又担心不习惯车子的大小会发生碰擦,一直小心翼翼。

新的车座是我喜欢的那种皮革,不太滑也不容易脏,

我每天需要驾驶两三个小时上下班,

有时甚至能够攀升至四个小时之久,

所以我务必要坐得很舒服,不然坐得直挺挺的可是会累死的。

可当我坐在自己梦寐以求的车座上时,

全身就是个不自在,令我一直不停地挪动身体,

不停地寻找能够让自己坐得舒服的坐姿。

到了停车位,记得妈说尽量别让鸟粪或果子掉在车上,

白色的车子就是容易肮脏,而且新车,心疼啊。

一整天都在担心,下个雨我也在哀叹,总感觉今天很窝囊。

我突然在想念自己平时用的车子,

车座很滑却让习惯了的我坐得很舒服,

灰色的车身伤痕累累(不是我弄的),

肮肮脏脏也不怕风吹雨打(是我懒惰),

和那绝吵的引擎声,现在都像成了妙音让我不禁想念。

我在想,

更新,更好的我们未必能够接受,

太好的也不一定是我们心中最好的。

当然,人拥有着很强的适应力,

也许在几个日升日落之后,我们就已经能够习惯了。

一个习惯就能够让战场上统领万军的大将军全军覆没,

一个习惯就能够让人多走些弯路,却心甘情愿。

那,我们爱的是否就是习惯?

Tuesday, October 27, 2009

《爱,就只今生》



©2004-2009 ~whereismouse

『 我自以数千年的等待,

轮回到今生,与妳相爱仅仅数十载。』



爱情本是两个人的事,

抛开一切后,

抛开了年龄、背景,抛开了舆论、蜚语后,

这仅仅是两个人的事。

两个人相爱是平等的,自有一种宇宙中的平衡,

所以爱情是不需要哀求的,也不需要施舍与同情。

打破了平衡后,这也不是爱情了。

如果真有轮回,有前世,有今生,

那我们也许用了数千年的筹备与等待,

自前世轮回到今生,经历这爱情短短的数十载。

如果爱仅有今生,仅这辈子,

那我们该尽心去爱,爱得毫无保留,爱得要包容,

即使下辈子不会再续前缘,我已不是我,她也不再是她,

即使,爱,就只今生。

Sunday, October 25, 2009

《谢丽萍是模特儿》



©2006-2009 ~TheCrimsonRibbon

昨天看见了 Amber 谢丽萍,嗯,马来西亚的 TOP 模特儿,

就只相隔了那么三四张椅子的距离。

看见她第一眼的感觉:天哪,高,很高。

接下来就是:很漂亮,以前都不觉得她那么漂亮。

也许这就是真人与镜头里的不一样。

穿着一件紫色露肩连身裙,一头的卷长发披落在双肩上,

脚下踏着的一双呈黑色数寸高的高跟鞋,那所有 TOP 模特儿的最佳象征。

自她以轻快的脚步如一阵风般走了进来后,所有人目光的焦点都集中在她身上,

谢丽萍的一举一动都自然而然地散发着某种特有的魅力,

就如她所说的,一个人有自信就自然会散发出光芒。

她全程都带着笑容,可能保持笑容已经是身为公众人物在镜头前的必然,或者需要。

而在完场时,我对她最后的一个感觉就是,

她真的真的,很忙。

她说这是她的梦想,她在实现着她小时候的梦想,

甚至没有人能够阻止她把梦想变为事实,

一个人从沙巴某个小地方来到吉隆坡这个大城市,

经历了许许多多,就为了做自己一直都想做的。

直到今天,很累,很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