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06, 2010

《荒谬》


(芙蓉5日讯)巫裔女郎秘密处置婴尸且隐瞒其出生,今日在推事庭俯首认罪,

获轻判罚款4000零吉,如无法缴付则以入狱6个月代替。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18条文下被提控,在此控状下可被判入狱不超过2年、

罚款或两者兼施,第2推事庭推事艾丝丽娜基于被告认罪及初次犯错,让被告获得轻判。


据调查报告,被告是于去年12月9日早上9时20分在家中厕所诞下男婴,

由于害怕而捏向男婴颈项及盖着男婴脸部,随后用白布将男婴包裹埋在屋后,

至于胎盘则丢进厕所内。


也许是我小题大作,

但我真想问,

是不是初次犯错就能缴付4000零吉杀了个不足岁的婴儿?

是不是杀的是个不能说不能自如走动的婴儿就不重要?

是不是杀的不是别人的儿子就能轻判?

是不是年轻就能够随意犯错?!

女人!妳已经不是不懂事的孩子了,

对与错,

至于难分至如此吗?

妳活了一时不择手段的魔性,却杀了妳一生的人性!

当妳以后看见别人那咿呀学语、颤颤学步的孩子时,

妳就明白妳心中那永远的遗憾与罪恶为何!

而判妳罪与为妳开脱的人,

那根本就是荒谬!

荒谬!!


©2009-2010 *efe

这是心底爆发的愤怒,

世风日下。

5 comments:

  1. 没想到世界还没末日,人性的良知已经末日了。。。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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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嗯。也许还有许多更阴暗的事情在我们不知道的层面不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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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星,
    所谓的社会进步就是,人越来越不如禽兽。
    无知就是没有良知。

    @妮,
    我只是非常的不明白,
    那是否在间接教唆那些所谓的“年轻无知”去抹杀生命?
    是否给了他们一种观念,
    就是意外怀孕不用紧,可以堕胎,
    再不行,不小心生了出来4000零吉初犯就能捏死了,
    至多以后再多加小心?
    那小小的生命到底是什么?毛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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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唔。。。
    她是有精神病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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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丽庭,
    她正常得很,哎?
    那是否说我们都疯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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